【说法应先标后释】 p1285

瑜伽一百卷十页云:若有诸法、应为他说;要以余门、先总标举;复以余门、后别解释。若如是者;名顺正理。非即此门先总标举,还以此门后别解释。如先总举、云何有为。后别释言:所谓五蕴。若如是者;名顺正理。非先总举云何有为,后别释言所谓有为。如是一切、应随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