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Islām)为阿拉伯人穆罕默德所创。又称回教、回回教、清真教、石室教、天方教、依斯兰教。因由回纥(回鹘)人传入中国,故称回教。伊斯兰意谓绝对信奉真神阿拉。其经典为教主穆罕默德从“唯一真神阿拉”处获得之启示,而编纂成可兰经(Qurān)。其归依之信徒,称为穆斯利姆(Muslīm)。教义以六信五行为中心思想,所谓六信即信仰神、天使、经典、预言者、死后之世界(来世)及天命;五行即指信徒必修之功课:告白、礼拜、断食、喜舍、朝拜圣地麦加(Makkah)。

回教主要之三派,(一)为尊重教统之正统派(Sunnī)。(二)为重视穆罕默德血统之什叶派(Shī''''ah)。(三)为兴起于十八世纪之极端禁欲主义之瓦哈比派(Wahhābī)。各派信徒分别占百分之九十、八、二之比例。教徒分布则以发祥地阿拉伯为中心,向东至土耳其、阿富汗、伊朗、伊拉克、巴基斯坦、印度、马来西亚、印尼,直到菲律宾;西从阿拉伯联邦起,到苏丹、阿尔及利亚、摩洛哥为止之非洲一带,形成一个伊斯兰教区域,教徒总数约有四、五亿。

回教自唐徽宗二年(651)传入我国,其在文化上最大之贡献,系将我国之造纸术西传。近世以来,在我国蒙古、新疆等地,如维吾尔、哈萨克等少数民族大多信仰回教。在台湾,目前之回教徒约有五万人左右,清真寺共五座,台北两座,台中、高雄、中坜(龙岗)各一座。[回典要会(马复初)、辨理明证(马联元)、伊斯兰文化(詹柏炼)、中国回教史(傅统先)、天方至圣实录、回教概论(大川周明)]p21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