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待有、假名有、法有。有是有名或有实的意思。相待有之待是对待之义,如对于长而有短,对于短而有长,对于境而有心,对于心而有境是;假名有之假是虚假不实之义,如假四大之和合名为瓶,假五蕴之和合名为人,即是有假名而无实体的意思;法有者,精神与物质方面的一切事物,都是由因缘和合而生,既由缘生便无自性,虽无自性,但不像兔角龟毛那样只有名而无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