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名数)凡释经论,以分序正流通之三分为法:一序分,最初叙其经发起理由因缘即缘起之部分也。二正宗分,次正应其缘起而说法门之部分也。三流通分,终说以所说之法门付嘱弟子或国王等使流通于遐代之部分也。是为秦道安所创始,以作万世之洪范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