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譬喻)春兰秋菊,各当于时而美,以譬物之两美也。法华文句一曰:“分节经文,悉是人情。兰菊各擅其美,后生不应是非。”续高僧传十五(神素传)曰:“晋川称为素杰二公,秋菊春兰,各擅其美。”太平广记百八十五曰:“譬之春兰秋菊,俱不可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