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无我】佛教主张无我,明示存在与缘起的关系,认为‘我’是依于一系列的因缘而存在,即所谓‘五蕴和合’而有,但在五蕴和合期间,其中没有一个实体的自我,因缘关系发生变化,五蕴离散,更没有一个实体的自我,所以佛教的基本理论‘三法印’的第二法印说:‘诸法无我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