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定受业与不定受业】 p0808 瑜伽六十卷十一页云:复次如先所说作及增长业,若先所说,由五因缘,成极重业;名定受业。与此相违,名不定受业。复有四业。一、异熟定,二、时分定,三、二俱定,四、二俱不定。诸阿罗汉所有不善决定受业,或于前生所作,或于此生先异生位所作;由少轻苦之所逼恼,便名果报已熟。若已转依;果报种子,皆永断故,一切不受。所以者何?由佛世尊,依未解脱相续,建立定受业故。

二解 瑜伽九十卷二页云:定受业者:谓故思所造重业。不定受业者:谓故思所造轻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