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语 bhava,巴利语同。即存在、生存之义。于佛教典籍或各家主张中,“有”之使用范围极广,其意义与分类亦有多种不同之说法。据大毗婆沙论卷六十所举,“有”之义有多种,然主要指有情众生之异熟果体,及能招感此异熟果体之诸业。亦即由善恶之业因,能招感苦乐之果报,此种因果报应,相续而不亡失,故称为“有”。又据俱舍论卷九、成唯识论卷八等所举,能牵引当来果报之业,称为“有”,此有即指“有支”,为十二因缘之一。

就诸法之存在与否而言,“有”系表示诸法之存在,为“无”、“空”之对称。说一切有部认为,诸法存在,三世实有。然唯识家则以“依他起性”之诸法为“假有”,以“圆成实性”为“实有”,但此“实有”与说一切有部之“三世实有”等意义不同,乃指诸法之实性(真如)常存、遍存,无有生灭,故唯识家特称之为妙有、真有。

此外,凡夫因执着色、无色二界为解脱之境界,常易于生起解脱之念,而妄求生于此二界,为遮止此一执情,故于此二界设立诸种之“有”,以显示其非真解脱之境界;如称色、无色二界之贪为“有贪”,称烦恼为“有漏”,或称无色界之爱为“有爱”等,皆为其例。

另关于“有”之种类,可分为下列数种:(一)三有,指三界,亦即指欲有、色有、无色有。(二)七有,指地狱有、饿鬼有、傍生有、天有、人有、业有、中有。(三)二十五有,包括:(1)地狱、恶鬼、畜生、阿修罗等四恶趣。(2)东胜身洲、南赡部洲、西牛货洲、北俱卢洲等四洲。(3)四天王天、夜摩天、忉利天、兜率天、化乐天、他化自在天等六欲天。(4)初禅天、大梵天、第二禅天、第三禅天、第四禅天、无想天、五净居天等色界诸天。(5)空无边处天、识无边处天、无所有处天、非想非非想处天等无色界诸天。(四)二十九有,即将上述二十五有中之五净居天,细分为无烦天、无热天、善见天、善现天、色究竟天等五天,总合为二十九有。

此外,初果之圣者,尚须于人界、天界间往返七次(各受生七次),合之则为十四生,而每一生复分为生有、中有,故共为“二十八有”,此二十八有又称二十八生,为初果圣者受生之极度,故更无第二十九有可言。准此,若言“二十九有”者,则多表示事物之绝无者,犹如谓“六阴”、“十三入”、“十九界”等。

又以一切万有因存在之状态不同,而有诸种之分类,此总称为“诸有”;而“诸有”广大无边犹如大海,故亦称“诸有海”。于大智度论卷十二中,将存在之法分为三种,称为三种有,即:(一)相待有,谓有大小、长短等相对之存在。(二)假名有,谓由众多因缘集合而成者,如由四大假合之人等,系有假名而无实体者。(三)法有,谓由因缘而生之法,虽无自性,然非如兔角、龟毛等之有名无实,故称法有。[集异门足论卷四、大毗婆沙论卷一九二、俱舍论卷十九、顺正理论卷四十五、成唯识论卷二、卷九、大智度论卷三、大乘义章卷八](参阅“十二因缘”337、“三有”548、“四有”1668、“无”5068) p24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