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作量决定论。为因明七论之一。印度法称著。共分三品,即:现量品、为自比量品、为他比量品。本书阐述此三种量之性质、差别、作用等。在古印度有智福善等之注释,在西藏则有达尔麻仁钦之注释。 p318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