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利名 Senāsanakhandaka。乃四分律所说二十犍度之第十九。又作卧具法。举凡僧团房舍卧具之造作,及其设备等方面之规定均属之。又如地敷、林、褥、枕、衣、经行堂、池、墙、植树、浴室、房舍止住等法亦包括于内。 p32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