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乃所观之道理,智乃能观之智慧。真如之理与悟得此理之智慧相应,称为理智相应。能观之智与所观之理一致者,称为理智冥合。俱舍论卷十八列举二种智,有漏诸智称为事智,与之相对者为“理智”,即指无漏诸智。 p47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