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曰:“立僧板,又名分手板,言后堂之分手位也。”

《东渐略清规》云:“烧香,首座板、后堂板、分手板、圣僧板。”详〈礼则类·四处问讯〉处。

《东福清规·作汾洲床,依音近讹文,惑人多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