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名数)魏书释道志。其为沙门者。初修十诫曰沙弥。按十诫为不杀生,不偷盗,不淫,不妄语,不饮酒,不涂饰香鬘,不歌舞观听,不眠坐高广严丽床座,不食非时食,不畜金银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