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教仪云:‘再次明一念十二因缘者,此但约现在随一念心起,即具足十二因缘。’亦出大集经,为辟支佛人说此因缘也。经曰:
  一、因眼见色而生爱心,名为无明。
  二、为爱造业,名之为行。
  三、至心专念名识。
  四、识色共行,名为名色。
  五、六处生贪,是为六入。
  六、因入求爱,名之为触。
  七、念色至法,名之为受。
  八、若心贪着,名之为爱。
  九、求是等法,名之为取。
  十、此等法生,名之为有。
 十一、次第不断,名之为生。
 十二、次第断故,名之为死。
  生死因缘,众苦逼切,名之为恼。乃至意法生贪,亦复如是。是十二因缘,一人一念,悉皆具足。若闻此因缘,心开意解,发无漏慧,亦名因缘觉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