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空法有】此指‘我’为空无而‘法’为实有。此为小乘说一切有部等的主张。众生的肉体乃五蕴假合而成,故无常一性,亦无支配之能力,是为‘我空’。然对于其他存在的一切法,认为并非空无,而实有其独立的本质,故说‘法有’。反之,若将其他存在之一切法亦视为空,则称为‘我法二空’,这是大乘佛教的主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