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三受分五】 p0186

成唯识论五卷十四页云:或总分五。谓苦乐忧喜舍。三中苦乐各分二者;逼悦身心,相各异故。由无分别,有分别故。尤重、轻微、有差别故。不苦不乐不分二者;非逼非悦,相无异故。无分别故。平等转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