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之尊号。谓佛能以正法授与众生,故以佛为正法所依止者,而称正法依。胜鬘经摄受章第四(大一二·二一九上):“佛为实眼实智,为法根本,为通达法,为正法依。”又若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等,于正法欲灭时,不谄曲、不欺诳、不幻伪,而爱乐正法,摄受正法,必为诸佛所授记。 p199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