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思惟事物之理而能有所了知者,称为解;系与“信”、“证”相对之词,例如“十解”相对于“十行”、“十住”。此外,作领知之义者,称为领解;作信知之义者,称为信解;作心意开悟之义者,称为悟解、了解、开解;作印持审决之义者,称为胜解、慧解;作义推之义者,则称义解。

(二)呈申之意。本为下属对上司所呈之文书,后世则不限于官方所用。于日本。一般神社、寺院亦采用之。及后,不论公私,自下向上呈出之申文皆逐渐采用解之形式,称为解状、解文。 p55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