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曰:“大众者,谓多众也。”

旧说曰:“疏家谓众者,四人非一,崇成众法。梵言僧伽耶,和合义,非四人则不成和合义故。记家谓三人曰众,众字从三人故。”泉涌寺南山为疏家,大智为记家。

《国语?周语》曰:“兽三为群,人三为众,女三为粲。”

《善见毗婆沙律》云:“众者,如律文说三人名众,从此以上名为僧。”

《净名疏》云:“梵言僧伽,此翻为众。直一比丘,不名为众,众多共集,名为众也。律明四人已上皆名为众,如众树共聚,乃名为林。”

《四分律》云:“众者,若四人,若过四人。”

《十诵律·云:“佛语诸比丘:‘清净同见,四比丘是名众僧,若五比丘清净同见,十比丘、二十比丘清净同见,皆名众僧。”略钞。

《放光般若经》曰:“佛告须菩提:‘大众者,谓须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、阿罗汉、辟支佛、初发意菩萨摩诃萨,至阿惟越致地住者,是为大众之聚。’”

《智度论》云:“大众者,除佛,余一切贤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