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敕修清规·住持日用》云:“凡旦望,侍者隔宿稟住持云:‘来晨祝圣上堂。’”

《幻住清规》云:“一年十二月,遇初一、十五是谓朔望,须就粥前讽大悲咒祝圣。”

《兴禅护国论》云:“报恩,谓每月朔日,奉为今上皇帝讲《般若经》;十五日,奉为先皇讲《大涅槃经》。有祈请句。”

忠曰:“旦望礼仪,亦是随世俗焉。”

《居家必用》云:“朔望,《广州记》:‘尉陀立朝台,朔望升拜。’名此始也。”

杜氏《通典》云:“大唐永徽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下诏:来月一日,太极殿受朝。此后每五日一度太极殿视事,朔望朝即为恒式。”

旦谓朔日。忠曰:“清规·日、十五日为旦望,或言月旦、月望。 见〈四斋日〉处。 而韵书无朔曰旦之训。按《西京杂记》云:‘月之旦为朔,车之辀亦谓之朔,名齐实异。 止此’又《后汉书·:‘许劭论乡党人物,每月辄更其品题,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。 止此 ’《月令广义?每月令》载此,以系初一日,可证月旦为月朔也。又叶隆礼《辽志?岁时杂记》,题正旦,其中记正月一日事。”

望谓十五日。《品字笺》云:“望,《说文》:‘月满。与日相望,如朝君也。从臣、从月、从壬。壬,朝廷也。’徐曰:‘假借作望。《增韵》:今经典通作望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