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敕修清规·圣节》云:“库司严设香烛,备点心。”又〈告香〉云:“半斋请参头、维那、侍者点心。”更半斋点心者多,详〈节时类·半斋〉处。

旧说曰:“点心,谓点于空心也。早旦阴阳未分时,少吃食,此摄养法。”

《文公家礼》云:“妇具农羞,俗谓点心。”

《剪灯新话》注云:“点心之点,与点茶之点同义,盖少食镇心也。”

忠按:点心之点,与点茶之点义别。点茶,用茶筅点汤,又点冷水之义,见《文公家礼》。〈点茶〉处笺。 点心,以食点空腹耳。

宋吴曾《能改斋漫录》云:“世俗例以早晨小食为点心,自唐时已有此语。按唐郑傪为江淮留后,家人备夫人晨馔。夫人顾其弟曰:‘治妆未毕,我未及餐,尔且可点心。’其弟举瓯已罄。俄而女仆请饭库钥匙,备夫人点心,傪诟曰:‘适已给了,何得又请?’”

《辍耕录》云:“今以早饭前及饭后、午前、午后、晡前小食为点心。引郑傪。

此语唐时已然。”

《俗呼小录》云:“午前、午后小食,谓上昼点心、下昼点心。”唐郑俏江淮留后,夫人曰:“尔且点心。”《昭明太子别传》曰:“京师谷贵,改常馔为小食,即点心之说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