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汉禅林,夏安居之外坐冬安居,即以十月十六日结,到明年正月十五日,以谓其便于禅坐,胜夏安居焉。既为古矣。《行事钞》云:“律通制三时,前《夏安居〉处引。 故知佛制亦有冬安居也。”

《梵网经·故入难处戒》中云:“若佛子常应二时头陁,冬夏坐禅,结夏安居,常用十八种物,经具列。 常随其身。头陁者,从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,八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,是二时中,此十八种物常随其身,如鸟二翼。”

忠曰:“盖言行头陁可于夏冬二安居之间,其云从正月十五日,便可知有冬安居也。冬安居了之明日,始头陁也。”

永平道元和尚云:“《梵网经》中虽有冬安居文,其法不传,但九夏安居法传焉。”

荣西和尚《兴禅护国论》云:“夏冬安居,谓四月十五日结夏,七月十五日解夏。又十月十五日受岁,正月十五日解岁。二时安居并是圣制也,不可不信行,我国此仪绝久矣。大宋国比丘者,二时安居无阙怠。不安居而称夏腊之二名,佛法中可笑也。”

忠曰:“言十月十五日受岁者,恐未晓《增壹》七月十五日受岁之说耶。”

《五灯会元?第二世宝寿和尚 》失名,嗣宝寿沼。 章云:“在先宝寿为供养主。寿问:‘父母未生前,还我本来面目来。’师立至夜深,下语不契。翌日辞去,寿曰:‘汝何往?’师曰:‘昨日蒙和尚设问,某甲不契,往南方参知识去。’寿曰:‘南方禁夏不禁冬,我此间禁冬不禁夏,汝且作街坊过夏。若是佛法,阛阓之中,浩浩红尘,常说正法。’师不敢违。”《传灯》、《广灯》〈第二世宝寿章〉不收此缘。

《大隋真禅师录》云:“老僧行脚时,看他眼目稍似根性,有些些器量,方欲过一夏或一冬。” 详于《参请类·遍参〉处。

《月江印禅师再住淀山录》:“解制上堂云:‘南方禁夏不禁冬,北方禁冬不禁夏。’”

又睹货逻国以十二月十六日安居。《西域记》云:“睹货逻国气序既温,疾疫亦众,冬末春初,霖雨相继,故此境已南,滥波已北,其国风土并多温疾,而诸僧徒以十二月十六日入安居,三月十五日解安居,斯乃据其多雨,亦是设教随时也。”

《云栖山房杂录·即事诗》云:“春开讲演席,挂钵声相鸣。秋结禅那期,孤存二三僧。”

忠曰:“由此,云栖结秋安居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