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禅苑清规·赴粥饭》云:“维那打槌一下,首座施财,喝云:‘财法二施,等无差别。檀波罗蜜,具足圆满。’库头或维那次第行嚫,轻手放僧前单上,意在恭敬。众僧合掌受嚫,不得眼觑,及不得将嚫钱掷被位作声,斋毕收之。”

《敕修清规·维那》云:“若施主斋僧行?,遍食椎后,从圣僧后转左边,朝首座问讯,复鸣椎一下而出,为请施财也。”

《资持记》云:“达嚫,梵言,此翻财施。世谓以财衬食,故名嚫者,不识”华梵;又召说法为施财者,并非。”详〈钱财类·达?〉处。

《联灯会要·甘贽行者章》云:“甘到南泉设粥,时黄檗为第一座,甘云:‘请施财。’檗云:‘财法二施,等无差别。’甘舁钱出去,须臾复云:‘请施财。’檗复云:‘财法二施,等无差别。’甘便行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