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法华经中,佛说“三乘方便”和“一乘真实”的过程中,用莲华的三种意义比喻妙法的三重意义。
第一、是“为实施权”,喻如“为莲故华”,这是佛初成道,观察众机未熟,为了要显一乘之实教,先说三乘之权教,这种为实施权的措施,正如“为莲故华”。
第二、是“开权显实”,喻如“华开莲现”,这是佛说法四十年后,众生根机渐熟,乃在法华会上,开三乘之权,显一乘之实,,直言“十方佛土中,唯有一乘法,无二亦无三,除佛方便说”。三乘同归一乘,九界共成佛界,即粗成妙。法华经前十四品,叫做“开权显实”,后十四品叫做“开迹显本”,皆可比喻作“花开莲现”。
第三、是“废权立实”,喻如“花落莲成”,即废去方便的权法,唯立究竟的实道,实外无权,妙外无粗,妙法全彰,众生无不是佛,正如“花落莲成”,莲外无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