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名数)为一切宝代表之五种宝物也。宝为表最尊无上之意者,故灌顶之时,以二十种入于五瓶中此特用其主者而处办之。其种类,经中不一定。苏悉地经三曰: “五宝谓金、银、真珠、螺贝、赤珠。”瞿醯经中曰:“其五宝者:谓瑚、颇、金银、商佉。”陀罗尼集经四曰:“其五宝者:一金、二银、三真珠、四珊瑚、五琥珀。”建立曼荼罗择地法曰:“五宝者:所谓金、银、真珠、瑟瑟、颇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