欲明生灭之相,先明生灭之义。言生灭者:
  一、生 有为诸法,依因缘之和合,而未有之法有,是谓之生。
  二、灭 依因缘之离散,而已有之法无,是谓之灭。
  有生必有灭,有为法是也。灭者不生,无为法是也。但由中道正见言之,有为法之生灭皆假生假灭,非实生实灭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