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出摄大乘论释] 一增益边谓因缘所生之法。若分别推求。本无自性。众生不了。执之为有。是名增益边。(因缘所生法者。谓六根为因。六尘为缘。根尘相对。中间一念心起。即是所生法也。)二损减边谓因缘所生之法。若分别定无。即是损减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