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界】 p0756 瑜伽九十四卷三页云:等说一切事法增上名句文身,名为法界。

二解 如十八界由六种分别中说。

三解 辩中边论上卷七页云:由圣法因义,说为法界。以一切圣法,缘此生故。此中界者,即是因义。

四解 集论一卷十三页云:何故真如名为法界?一切声闻独觉诸佛妙法,所依相故。

五解 集论一卷十三页云:又若五种色,若受想行蕴,及此所说八无为法,如是十六,总名法界。

六解 佛地经论七卷三页云:能为一切善法所依,假名法界。

七解 大毗婆沙论七十一卷十七页云:问:法界云何?答:诸法为意已正当了,是名法界。已为意了者:谓诸法界,已为过去意界所了。正为意了者:谓诸法界、正为现在意界所了。当为意了者:谓诸法界。当为未来意界所了。问:法界为有彼同分不?答:无。所以者何?以无有法、非去来今无量意识所了别故。有意识起,一剎那中,唯除自性相应俱有,了别所余一切法故。问:余十七界,亦是意识所了别境,应皆是同分;便无彼同分。如何说有彼同分耶?答:余十七界,不依意识立为同分及彼同分。但依各别根境相对。谓眼对色,色对眼;乃至身对触,触对身。

八解 品类足论二卷十四页云:法界云何?谓法为意已正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