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五所举三种圆成满足之法。即:(一)行圆满,谓听闻正法,依法修行,复能为他人如法演说,自利利他之行圆满。(二)果圆满,谓由修行证涅槃之果,圆成满足。(三)师圆满,师即受道之师。谓能以佛所说之法教诫于我,复能引发一切梵行,令得满足。 p6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