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禅苑清规》云:“如请街坊化主、庄主、炭头、酱头、粥头街坊、般若头、华严头、浴主、水头、园头、磨头、灯头之类,应系助益常住,头首须当及时稟住持人,请之不可怠慢迟延。”又见〈粥街坊〉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