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敕修清规·上堂》云:“凡旦望,侍者隔宿稟住持云:‘来晨祝圣上堂。’住持登座,拈香祝寿。”其规如彼。

又见〈节时类·旦望〉处。

旧说曰:“上古朝参暮参,中古五日一参,近代旦望参而已。”忠曰:“《备用》所说,见〈五上堂〉处。”

《春明退朝录》云:“唐在京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,朔望日朝。”又曰:“其武官準令五品以上,每月六参。”〈五参上堂〉处详引。

忠曰:“六参中亦有朔望。云章曰:‘旦望上堂,且循俗礼也。止此’其说有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