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校定清规·五参上堂》云:“粥后,更不鸣下堂放早参钟。”

旧说曰:“粥罢三下钟,谓之放早参钟,若旦望五参上堂日不鸣。”

忠曰:“放早参钟即罢参钟也。古法每日粥后有早参,早参住持说法也。今亡之,故粥罢鸣钟三下,此报无早参,犹如晚间放参钟也。然今有上堂,故不鸣早放参钟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