属知客,受其使令者。

《敕修清规·知客》云:“凡官员、檀越、尊宿、诸方名德之士相过者,香茶迎待,随令行者通报方丈,然后引上相见。”又云:“或欲诣方丈、库司、诸寮相访,令行者引往。”

忠曰:“此皆知客寮客头行者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