槌砧又曰槌墩。

《备用清规·维那》云:“至清净法身处,左手作盖势,侧按槌墩,右手打槌,高不过五寸。”详如彼。

《正字通》云:“墩音敦,平地有堆者。《尔雅》注:江东呼地高为墩。墩同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