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丘以七月十五日受法岁。见《自恣〉处,义同法腊也。

《释氏要览》云:“夏腊,即释氏法岁也。凡序长幼,必问夏腊,多者为长。故云天竺以腊人为验焉。《经音疏》、《增辉记》皆云:‘腊,接也。’蔡邕《独断》云:‘腊者,岁之终也。’晋博士张亮议云:‘腊,接也,新故交接。’ 俗谓腊之明日为初岁也,今释氏自四月十六日前安居入制,至七月十五日为受腊之日,若俗岁除日也,至十六日是五分法身生养之日,名新岁也。自夏九旬,统名法岁矣。”

《四分律》云:“前安居者欲自恣,后安居者不知得自恣不?佛言:听受自恣,住待日足。前安居人自恣已数岁,后安居人不知得数岁不?佛言:不应三月未足便数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