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禅苑清规·赴粥饭》云:“上床之法云云。提面前袈裟,次并以左手提之,即踏床近里而坐,然后弃鞋。”

《保宁勇禅师录》:“上堂云:‘森罗及万像,皆于镜中现。’以杖指云:‘北面是厨库,南面是僧堂,中间是佛殿。’直下指云:‘者里是什么?’乃云:‘踏床子也不识。’”

《大慧武库》云:“张无尽至兜率,语及宗门事曰:‘疑香严独脚颂、德山托钵因缘。’悦曰:‘既于此有疑,其余安得无耶?只如言末后句是有耶?是无耶?’无尽曰:‘有。’悦大笑,遂归方丈闭却门。无尽一夜睡不稳,至五更下床,触翻 蹋床,忽然省得。”

忠曰:“踏床,椅子前承足小几也,又言脚凳。”竺原《证道歌注》:“举张无尽因缘云:‘至五更起来,踏翻 脚凳,忽然大悟。’”

踏床,律名承足床。《毗奈耶杂事》云:“缘在室罗伐城,佛言:‘应诵经者,可升高座。’其人坐师子座,下垂双足,致有劳倦。佛言:‘应作承足床。’苾刍不解,佛言:‘若座不移动,应以砖作;若移转者,可用版为。虽以版作,移举时难,可于四角各安铁镮,随意擎去。’”

《僧祇律》作承足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