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禅苑清规·警众》云:“粥罢打槌一下者,众僧下堂也。住持人出堂,众僧方可上钵。”斋时下堂同晨粥之法。

《敕修清规·法器章》云:“椎,下堂时,圣僧侍者鸣之。”详〈槌〉处。

解者曰:“维那鸣遍食椎后出堂,故斋粥罢,众下堂之椎,圣僧侍者击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