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曰:“本饭本菜外,陪增贴附也。”

《正字通》云:“贴,音帖,依附。又增益赠人,又黏置。”

《敕修清规·尊宿迁化》云:“计会所遗衣钵多少,默作三分:一分準丧司孝服、讽经灯烛之费;一分归常住陪贴供养;一分俵大众看经并佛事、板帐等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