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敕修清规·沙弥得度》云:“戒师用净瓶灌顶,以指滴水于顶上,执刀剃头。”

《传灯录·南院宝应和尚章》云:“思明和尚未住西院时到参,礼拜后,白曰:‘别无好物人事,从许州买得一口江西剃刀来献和尚。’师曰:‘汝从许州来,什么处得江西剃刀?’明把师手掐一下。师曰:‘侍者收取。’明拂袖而去。师曰:‘阿剌剌!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