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敕修清规·方丈特为新挂搭茶》云:“侍者令客头依戒列名,写特为牌,或作四出、六出,首座光伴,诸方名胜,必与住持对面位。若有异议,则于名胜内推戒最高者坐之,参头与光伴对面位。盖受送者先谢榻位,此同赴茶耳。”

解者曰:“书照牌,以名胜排定之特为位,此谓特为牌。特为位即是住持对面位也。”特为位,见〈座位类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