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曰:“《正字通》云:‘直,当也。止此 ’盖当一岁干事,故谓直岁也。”

《敕修清规》云:“直岁,职掌一切作务,凡殿堂、寮舍之损漏者,常加整葺。动用什物,常阅其数。役作人力,稽其工程,黜其游墯,毋纵浮食,蠹财害公。田园庄舍,碾磨碓坊,头疋舟车,火烛盗贼,巡护防警,差拨使令。赏罚惟当,并宜公勤,劳逸必均。如大修造,则添人同掌之。”

《释氏要览》云:“《三千威仪经》:‘具十德堪充直岁。’文多不录。今但掌园民直岁调也。”又见〈主事〉处。

《大比丘三千威仪》云:“直岁有十德:一者为三法尽力;二者若有比丘从远方来,当迎安隐;三者当给与床席,若灯火,三日至七日;四者设房皆满,当自避持处与之;五者当数往问讯占视;六者当为说国土习俗;七者当忧所不具足;八者若中有共诤者,不得有所助,常当和解令安隐;九者若宿与不相便安,不得于众中呵骂,亦不得呼人使共作某令主不可;十者不得与摩波利共诤求长短数于众中。若行说之,亦不得取三法中所有物持行作恩惠。如法行者,可作直岁。”

《僧史略》云:“或立直岁,则直一年,或直月、直半月、直日,皆悦众也。”

《祖庭事苑》云:“按《僧史》谓,直一年之务,故立此职。今禅门虽不止定岁时,立名亦法于古制也。”

慈觉〈龟镜文〉云:“为众僧作务,故有直岁。”又云:“安处僧房,护惜什物,所以报直岁也。”又云:“寮舍不修,什物不备,非直岁所以安众也。”又云:“居处受用,不思后人,非所以报直岁也。”

《五灯会元?仰山寂禅师章》云:“师在沩山为直岁,作务归,沩问:‘甚么处去来?’师曰:‘田中来。’沩曰:‘田中多少人?’师插锹叉手。沩曰:‘今日南山大有人刈茅。’师拔锹便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