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名数)因明三支作法中,因所必备之三个法则也。一,遍是宗法性。二,同品定有性。三,异品遍无性。盖因以确立未决宗义之理由而名,故与宗及同喻之关系应必有,同时与异喻之关系须绝无。此因所以有三相之别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