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术语)取所对之法贪着而不离也。涅槃经十七曰:“取著名为凡夫,一切凡夫取于色乃至着识。以着色故,则生贪心。生贪心故,为色系缚。乃至为识亡所系缚。以系缚故,则不得免生老病死忧悲大苦一切烦恼。是故取著名为凡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