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藏法数引请观音经疏云:‘转五蕴成五分法身。’蕴,即积聚之义。五蕴,即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也。五分法身,身,亦聚集之义。即戒、定、慧、解脱、解脱知见也。谓众生若能持戒修习定慧,行诸净业,则能转此五蕴色身,而为五分法身也。涅槃经云:‘因灭是色,获得常色,乃至受想行识,亦复如是也。’
  一、转色蕴成戒身 色蕴者,即眼耳鼻舌身诸根积聚之名。戒防止身三口四之法。谓众生若能持戒坚固,得身清净,则戒体成就,无持无犯,此即转色蕴而成戒身也。
  二、转受蕴成定身 受蕴者,即六识领纳六尘积聚之名。定即正定也。谓众生若能修习无漏禅定,则于尘泯净,离诸散乱,此即转受蕴而成定身也。
  三、转想蕴成慧身 想蕴者,即意识思想六尘积聚之名。慧即智慧也。谓众生若能悟诸妄想,皆是虚妄生灭,则意地明净,照了无碍,此即转想蕴而成慧身也。
  四、转行蕴成解脱身 行蕴者,即造作种种诸业积聚之名,因此业行而有累缚也。解脱即自在之义。谓众生若能不作诸业,则脱其累缚,而得自在,此即转行蕴而成解脱身也。
  五、转识蕴成解脱知见身 识蕴者,即和合积聚之名。解脱知见者,知属智,知见属眼,见即无生智眼自在照了也。谓众生若能照了识心皆是虚妄分别,则无生之智眼自在明了,此即转识蕴而成解脱知见身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