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种】指构成色法的地、水、火、风四大要素。即:地大、水大、火大、风大四种,故称能造之大种、能造四大。分别可称地大种乃至风大种。《俱舍论》卷一载,地大为坚性,水大为湿性,火大为暖性,风大为动性。又就四大的作用而言,地大有保持不使坠落的作用,水大有摄集不使散溢的作用,火大有使物成熟而免于坏烂的作用,风大有增盛流引、上下纵横生长的作用。见《俱舍论》卷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