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破我】佛教不主张有一个常、一、主宰的神我(即婆罗门教的 Atman),故说‘诸法无我’,并所以破我。破我者,在破除有情对我之执著。我之执著通常不出下列三种:一、即蕴我:世间一般人的执著,执著五蕴法即是我,《成唯识论》卷一曰:‘初即蕴我,理且不然。……’其理由是:五蕴是五类法的和合体,非一非常,故不是我。如色蕴的五根,具质碍义,与五尘同为四大所造,为虚假之法,不能是我;受、想、行、识四蕴,都是仗因托缘生起的因缘法,不具常、一、主宰义,也不是我。二、离蕴我:执著离开五蕴法外有一个实我,这是外道数论派、胜论派、及小乘经量部等执著的我。《成唯识论》曰:‘中离蕴我,理亦不然。……’因为离开了五蕴,就不会作业,也不会受报,就像虚空一样,何处有一个我呢?三、非即蕴非离蕴我:这是部派佛教正量部的执著。正量部出于犊子部,《异部宗轮论》曰:‘其犊子部本宗同义,谓补特伽罗非即蕴(与五蕴不是一体)非离蕴(也不是离开五蕴),依蕴、处、界,假名施设。’《成唯识论》破之曰:‘俱非我理亦非然。……’,因为此部一方面说:我是依五蕴而立的,另一方面义说我不是蕴(不即蕴)。这有如瓶、钵依泥团而有,却又说瓶、钵不是泥团做的。因此,这非即蕴非离蕴的我,当然不是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