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语 īrsyā。乃心所(心之作用)之名。俱舍七十五法之一,唯识百法之一。依俱舍宗之说,此心所(小烦恼地法之一)能引起某种特定之染污心,而唯识宗则归之于随烦恼之一。指对于他人之善、美等生起不悦之精神作用。[成唯识论卷六、俱舍论卷二十一] p54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