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有色法(物质)之性质者,因其具有质量,而与他物相互障碍,故称质碍。盖任何物体于同一时间不能与他物占据同一空间,故凡物体占有特定空间,此空间即不能容纳其他物体;亦即一物障碍其他之物。(参阅“色”2541) p61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