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文体明辩》云:“张于食所者,曰茶汤榜。” 详〈道场榜〉处。

《敕修清规·请新住持》云:“库司会两序勤旧茶,议发专使修书、制疏、茶汤榜, 专使署名。请书记为之。如缺书记,择能文字者分为之,用绢素写榜。”

解者曰:“山门疏及茶汤榜,书记作之。分为之者,一人作茶榜,一人作汤榜也。”

忠曰:“新住持茶汤榜,有入寺前者,有入寺后者。”

《敕修清规·专使特为新命煎点》云:“茶汤榜张于堂外两侧。”

是即专使与请疏共持去,于新命本居处设煎点时所张也。

又《敕修清规·山门特为新命茶汤》云:“茶汤榜预张僧堂前上下间。”

是即新命入寺之后煎点所张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