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曰:“请诸方名宿住持,不拘甲乙,故为十方剎也。”

《敕修清规·请新住持》云:“凡十方寺院住持虚席,必闻于所司,伺公命下,库司会两序勤旧茶,议发专使修书、制疏,茶汤榜请书记为之。”

义堂信禅师《日工集》云:“上杉兵部来和会报恩永式。堂曰:‘昔十方诸檀为先师造寺不可胜计,特以天龙为十方剎。’兵部曰:‘吾闻临川以下大小寺院皆为度弟院,今此瑞泉亦然。’”

《空华集》云:“天龙资圣寺以本备十方之居,故先师不允徒弟者挂搭。”详〈职位类·净头〉处。

《翻译名义集》云:“裕师寺诰云:‘寺是摄十方一切众僧修道境界,法为待一切僧经游来往,受供处所,无彼无此,无主无客,僧理平等,同护佛法故。其中饮食众具,悉是供十方凡圣同有,鸣钟作法,普集僧众,同时共受,与檀越作生福之田。如法及时者,皆无遮碍,是宜开廓远意,除蕩鄙怀,不吝身财,护持正法。’”

忠曰:“寺诰十方义,与请十方僧住持少异焉,然寺通十方,则其义同。”